一、按照公告规定,现将2015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现将递补进入原件校验的考生公示如下。
二、进入原件校验考生,请于2015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携带以下材料到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人事管理科(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进行原件校验, 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视为自动放弃。
三、原件校验所需提供的材料:(1)报名时打印的《大邑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盖有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3)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学生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是否全日制毕业生、在校现实表现情况)。(4)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5)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凡原件校验合格的考生,当场交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监督电话:02888222329(大邑县人社局)
02888280662(大邑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